聚焦两会丨建议打造国家数据安全能力体系
作者: 日期:2020年05月25日 阅:2,595

当前,以人工智能、大数据、物联网、5G为代表的新一代网络信息技术飞速发展,推动全社会数据资源的开放开发,为我国经济社会创新转型提供了全新动能。

今年“全国两会”期间,全国政协委员谈剑锋拟提交一份提案,针对如何打造国家数据安全综合能力体系,提出自己的具体建议。

提案指出,目前,数据安全已成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瓶颈。其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:数据安全法治体系尚不健全;数据安全产业能力较为薄弱;数据黑色产业发展态势仍然迅猛;寡头企业数据垄断问题十分凸显,不可避免地造成数据过度采集、滥用甚至不正当竞争等。

全国政协委员 谈剑锋

我们需要高度重视数据资源对我国科技创新、经济发展、社会治理和国家安全的重大意义。

谈剑锋认为,应从立法、执法、国际合作、产业发展等多个维度综合施策,全面推进国家数据安全综合能力体系建设。为此,他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具体建议:

第一,强化数据安全专业立法和专项执法。

全国人大已经把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、《数据安全法》列入国家五年立法规划第一序列,对保护我国公民用户隐私数据和国家重要数据起到极为关键的影响。

建议两部法律瞄准国际前沿也要紧密结合国情需要,重点强化与其他相关法律和标准的协同,明确国家数据主权、企业数据权益、公民数据权利等基础性法律问题。同时,针对数据黑色产业链、平台过度垄断用户数据等突出问题,在《网络安全法》等法律框架下,开展专项持续性执法,全面扭转数据犯罪和数据侵权的势头。

第二,积极开展数据和人工智能安全国际规则对接。

围绕“一带一路”等国家建立数据安全流动的“朋友圈”,试点建立具有数据安全国际标准的全球数据港或离岸数据中心。同时,探索建立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数据安全评估机制,增强数据安全预警和溯源能力。

第三,加大扶持做大做强网络安全产业。

网络安全产业具有明显外部性效应,对政治、经济、社会产生重要价值。建议我国各级政府和部门加大对网络数据安全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,通过项目支持和需求牵引,将网络安全产业纳入“卡脖子”工程重点突破,支持网络安全企业做大做强,全面提升国家数据安全能力。

第四,建立适应人工智能发展的数据流通体系。

瞄准数据驱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新特点,开展国家数据安全治理,推动数据资源的规范采集、安全存储、有序流通和依法开放。

一方面,要严厉打击涉及个人隐私、商业秘密的数据窃取和交易行为;另一方面,要鼓励依法合规的数据开放和数据流通,包括进行了匿名化或假名化处理的个人数据。在数据确权、数据定价、数据安全、数据隐私等方面建立规范机制,积极引领数字经济的创新发展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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